删除自己

黄健

2017-04-12


微信宣布,微信公众号可以注销了。很不容易,敢于做这个决定的人,一定是一个比较有互联网精神的人。

在国外的互联网服务中,你注册一个服务,使用一项产品的时候,基本上都能找到一个关于账号的操作,叫 delete account ,也就是把自己当前这个账号删除。这个操作,意味着你这个账号不再保存在这个产品的服务器了,同时这个账号里积累的各项行为数据和存储的内容都将被移除。

是的,这个很重要。就像天赋人权一样,在互联网的世界里,人也有一些基本的权利,其中删除自己的账号便是。可能一个不恰当但是形象的说法是,像人可以完全自主地选择自杀一样,在网络世界里,这个选项应该是一个可选项。而作为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来说,应该提供这样一个选择。

但是在中国的互联网世界里,提供这个基本选择的产品或服务很少,其中豆瓣是一家,准许你删除/注销自己的账号(当然也还有些限制),而绝大部分产品都没有这样一个基本选择,你不能通过这种方式,抹除你在这个服务和产品里的痕迹,一般情况下,你只能选择删除一些东西,或者重置一些设置,然后不再使用这个账号,这不是一个充分的选择。

中国互联网产品提供者这么干,并不是技术原因,而是他们需要一个数据——注册用户的数量。如果你删除了,这个数量就要减一,这对于他们来说,是一件难受的事情,因为这个数字在他们公关、融资,甚至老板出去吹牛B的时候,都很有用。为此,他们宁可付出更多服务器空间的代价。

其实在互联网世界里,除了可以删除自己以外,还有一些基本权利,他们现在还不被广泛的认知,但是一定会成为网络时代的民众的基本权利。比如,被遗忘,不被索引,封闭自己,删除自己的数据,直接的不存储自己的数据。这不关乎方便与否,也不关乎互联网是否是平等的,它只是在互联网世界里,告诉这些网络服务和产品的提供者们,应该保障的最基本的权利。

我的博客不想被搜索引擎索引到,我不想被别人搜索到;我希望封闭自己的账号对应的内容,只让我准许的人查看;我希望把我自己的数据从产品和服务的服务器和数据库里删除;我希望自己的通信是加密的,不被厂商查看。等等。这些都是基本权利,都应该被保障。你不能通过一份产品和服务使用协议而把用户的这项权利直接剥夺。

当前能做到这个的的确很少。特别是当人工智能、大数据这些能力变得热门的时候,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们,恨不得抓取和保留你的任何一丝一毫的动作和行为轨迹,以便分析你,并为更多的广告和推送做基础。

这可能是一种消极自由——免于被记录的自由,这很重要,也能难做到。中国的互联网在这条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